新闻中心
您的位置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 医院新闻 > 详细
我院年度医保工作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扬及奖励

发布时间:2014-03-19 00:00

本文来源:宣文部

为了鼓励先进,鞭策后进,进一步调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积极性,全面提高西安市医疗服务质量,西安市人社局日前对全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评议。对执行定点服务表现优秀的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3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奖励。其中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被评为三等奖。确认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491家,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305家。 另外,2012年起西安市居民医保可报销14万元,在我院报销非从业人员75%,少年儿童及大学生为80%。
从明年1月1日起,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,提高到14万元,达到全市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。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同步提高,其中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在一级及以下(社区)医院报销比例为90%。二级、三级医疗机构为80%和60%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门诊治疗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比例调整至70%,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00元。
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血友病,门诊使用凝血因子进行治疗的,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的相关医疗费用,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%,个人自付40%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最高支付上限为2万元。该办法还对城镇参保居民提高了多项报销标准、扩大了报销病种的范围。